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兒童化妝品標志的公告(2021年第143號)
為加強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,提升兒童化妝品辨識度,保障消費者知情權,根據《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》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》,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兒童化妝品標志,現予公布。
兒童化妝品標志應當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圖案,等比例標注在銷售包裝容易被觀察到的展示面(以下稱主要展示版面)的左上方,清晰易識別。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于100平方厘米時,兒童化妝品標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于2厘米。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小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時,兒童化妝品標志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于1厘米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兒童化妝品標志
國家藥監局
2021年11月29日
附件
兒童化妝品標志
備注:標志的名稱為“小金盾”,意在表達包括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內的社會各方共同努力,不斷提升兒童化妝品的質量安全,為嬰幼兒和兒童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,守護與關愛兒童健康成長。標志整體采用金色、盾牌造型,金色體現了兒童健康活潑、樂觀陽光、積極向上的狀態;盾牌代表了對兒童的守護與關愛,對違法違規產品的抵制,同時又增加了標志的辨識度;盾牌中心是兒童張開雙手的形象設計,強調守護兒童健康成長的堅定決心。
推薦的配色信息:
數據來源: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ggtg/qtggtg/20211201170227187.html